徐万青、肖桂民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981执126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冀0981执1268号案件名称
徐万青、肖桂民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泊头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泊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徐万青;肖桂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981执1268号关于徐万青、肖桂民申请执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9月01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9月14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马兰廷、姜景芳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冀0481民初3375号 下一篇 靖边县龙洲镇龙洲一村阳边小组、杨锦平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824民初40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