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5执保80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105执保801号案件名称
刘涛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刘涛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5执保801号刘涛:本院执行的申请保全人刘涛与被保全人王东坡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未发现被保全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朱永东、乔理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2021)桂02民终3632号 下一篇 叶瑞龙、株洲市芦淞区佰加佰便利店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03执22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