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帅、张红雨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新2924执保106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新2924执保1068号案件名称
郑文帅、张红雨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沙雅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沙雅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郑文帅;张红雨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新2924执保1068号郑文帅、张红雨: 申请人郑文帅与被申请人张红雨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新2924财保6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保全被申请人张红雨价值10000元的财产。现本院限额已冻结了被申请人张红雨名下网络资金和银行账户存款10000元,实际控制2188.47元。至此,本案部分保全,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O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