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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虎平、刘宏亮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981执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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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甘0981执1124号
  • 案件名称

    刘虎平、刘宏亮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玉门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玉门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刘虎平;刘宏亮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981执1124号刘虎平、刘宏亮:刘虎平与刘宏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393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刘宏亮向刘虎平给付案件款10000元,本院依法扣划刘宏亮的银行存款3939元,并已支付给刘虎平。至此,刘虎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甘0981执1124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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