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虎平、刘宏亮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981执112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甘0981执1124号案件名称
刘虎平、刘宏亮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玉门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玉门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刘虎平;刘宏亮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981执1124号刘虎平、刘宏亮:刘虎平与刘宏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393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刘宏亮向刘虎平给付案件款10000元,本院依法扣划刘宏亮的银行存款3939元,并已支付给刘虎平。至此,刘虎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甘0981执1124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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