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力榜、郭力团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4执恢4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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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524执恢476号案件名称
郭力榜、郭力团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隆回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郭力榜;郭力团;隆回县桃洪镇白里村第三村民小组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4执恢476号郭力榜、郭力团,隆回县桃洪镇白里村第三村民小组:申请执行人郭力榜、郭力团与被执行人隆回县桃洪镇白里村第三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8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依据本院(2018)湘0524民初104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隆回县桃洪镇白里村第三村民小组已兑现全部标的款,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4条第1项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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