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2执105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422执1058号案件名称
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南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2执1058号关于本院依职权移送执行周冬生罚金(危险驾驶罪)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9日作出的(2021)湘0422刑初78号刑事判决书,确定判处被执行人周冬生罚金10000元,被执行人周冬生已按判决书确定的罚金交纳到本院指定的账号。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