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海晏、江鑫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683执9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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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683执994号案件名称
彭海晏、江鑫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四川省绵竹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彭海晏;江鑫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683执994号申请执行人:彭海晏,女,2000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自贡市。被执行人:江鑫,男,1994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本院执行的彭海晏与江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以下第(1)项原因,已于2021年9月14日执行完毕,现予结案。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现已执行完毕;3.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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