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佳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321执1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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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321执1184号案件名称
台安县佳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台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台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台安县佳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台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321执1184号台安县佳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陶敬、李建:台安县佳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陶敬、李建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341.2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台安县佳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321民初156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刘洪洋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宫 亮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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