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先平、四川省佳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4执18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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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504执1804号案件名称
易先平、四川省佳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易先平;四川省佳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4执1804号申请执行人:易先平,男,汉族,1969年12月24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县。被执行人:四川省佳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泸县。本院立案受理申请执行人易先平与四川省佳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一案后,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泸州市龙马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泸龙劳人仲案(2020)172号仲裁裁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被执行人四川省佳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已对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的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4执1804号申请执行人:易先平,男,汉族,1969年12月24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县。被执行人:四川省佳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泸县。本院立案受理申请执行人易先平与四川省佳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一案后,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泸州市龙马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泸龙劳人仲案(2020)172号仲裁裁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被执行人四川省佳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已对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的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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