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9执保2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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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529执保271号案件名称
湖南城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城步苗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湖南城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肖友能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9执保271号湖南城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肖友能本院执行的湖南城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肖友能财产保全一案,冻结被执行人肖友能的部分银行存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部分保全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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