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某、李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1181执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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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黑1181执368号案件名称
程某某、李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北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程某某;李某案件缘由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1181执368号程某某、李某:本院执行的程某某申请执行李某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某已自动履行给付义务,给付金额16801.00元(含申请执行费15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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