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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运辉、芦山县卓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826执恢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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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1826执恢131号
  • 案件名称

    吴运辉、芦山县卓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芦山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芦山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吴运辉;芦山县卓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赵中凯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芦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826执恢131号赵中凯:关于你申请执行芦山县卓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吴运辉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在执行中,你们已达成附条件和解分期支付案款协议,本案已终结执行(和解长期履行)结案。如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可申请法院恢复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本院地址:四川省芦山县文体路邮编:625600联系人:执行局联系电话:0835-652××××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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