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运辉、芦山县卓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826执恢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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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1826执恢131号案件名称
吴运辉、芦山县卓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芦山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芦山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吴运辉;芦山县卓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赵中凯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芦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826执恢131号赵中凯:关于你申请执行芦山县卓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吴运辉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在执行中,你们已达成附条件和解分期支付案款协议,本案已终结执行(和解长期履行)结案。如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可申请法院恢复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本院地址:四川省芦山县文体路邮编:625600联系人:执行局联系电话:0835-652××××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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