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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利清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502执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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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晋0502执224号
  • 案件名称

    张利清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张利清
  • 案件缘由

    民事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502执224号本院申请执行人张利清与被执行人王四利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83200元及利息、诉讼费3525元、保全费2436元、执行费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了结案申请,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至此,申请执行人张利清依据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晋05民终1302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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