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姚彬、游彬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湘0703民初3119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703民初3119号
  • 案件名称

    姚彬、游彬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常德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姚彬;游彬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湘0703民初3119号原告:姚彬,男,1971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扬中市。被告:游彬,女,1973年9月3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本院在审理原告姚彬与被告游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姚彬于2021年9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姚彬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姚彬撤诉。案件受理费4774元,减半收取2387元,由姚彬负担。审 判 员 刘红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法官助理 汤亚伟书 记 员 王 琼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