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陈为为与张雪姣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28执667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028执667号
  • 案件名称

    陈为为与张雪姣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安仁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安仁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陈为为;张雪姣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28执667号申请执行人:陈为为。被执行人:张雪姣。申请执行人陈为为与被执行人张雪姣离婚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现(2021)湘1028执667号案件已按照(2020)湘1028民初78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及申请执行书的内容于2021年9月17日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