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富、王闯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1282执1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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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282执1181号案件名称
黄国富、王闯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开原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黄国富;王闯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1282执1181号申请执行人:黄国富,男,1954年7月29日生,住。被执行人:王闯,男,1979年6月27日生,住开原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国富与被执行人王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裁定如下:终结(2021)辽1282执1181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刘静波审判员 张铁强审判员 陈 明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宋永强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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