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可浩、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322执12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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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1322执1272号案件名称
郑可浩、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营山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营山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郑可浩;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营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322执1272号郑可浩、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郑可浩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2056.9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完相关法律义务,申请人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至此,本案自动履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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