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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少辉、被执行人赵启龙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恢3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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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恢372号
  • 案件名称

    齐少辉、被执行人赵启龙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齐少辉;被执行人赵启龙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恢372号申请执行人齐少辉、被执行人赵启龙:申请执行人齐少辉与被执行人赵启龙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6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600.00元,申请执行人齐少辉向本院提出结案申请。至此,申请执行人齐少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吉0112民初1004号民事调解书中执行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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