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某与陈某某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湘0524执保5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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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524执保594号案件名称
海某与陈某某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隆回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海某;陈某某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4执保594号海彬、陈彩娟:本院执行的海彬申请陈彩娟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经网络查询被执行人陈彩娟无财产可供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该案按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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