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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某与陈某某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湘0524执保5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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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524执保594号
  • 案件名称

    海某与陈某某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隆回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海某;陈某某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4执保594号海彬、陈彩娟:本院执行的海彬申请陈彩娟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经网络查询被执行人陈彩娟无财产可供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该案按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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