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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余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辉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2执保7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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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622执保738号
  • 案件名称

    蒙城县余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辉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蒙城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蒙城县余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辉
  • 案件缘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保 全 财 产 通 知 书(2021)皖1622执保738号王云、蒙城县余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辉:本院根据王云的财产保全申请,于2021年9月6日作出(2021)皖1622民初7186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9月8日冻结蒙城县余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辉的银行存款120000元,期限一年,内容详见回执。王云需要申请续行财产保全,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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