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曹艳等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321执恢68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1321执恢684号案件名称
朱文、曹艳等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双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双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朱文;曹艳;双峰县林森黛美容美体会所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321执恢684号申请执行人朱文与被执行人曹艳、双峰县林森黛美容美体会所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湘1321民初2007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9月8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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