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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文、曹艳等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321执恢6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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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321执恢684号
  • 案件名称

    朱文、曹艳等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双峰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双峰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朱文;曹艳;双峰县林森黛美容美体会所
  • 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321执恢684号申请执行人朱文与被执行人曹艳、双峰县林森黛美容美体会所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湘1321民初2007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9月8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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