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彬、陈祖扬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80执250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川0180执2505号案件名称
李彬、陈祖扬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简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简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李彬;陈祖扬案件缘由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180执2505号李彬、陈祖扬:关于执行李彬与陈祖扬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21)川0180民特480号民事裁定书,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案款义务,执行费1,400元已缴纳,本院已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消费措施及财产查控措施,并告知当事人,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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