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画兰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02执恢7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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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202执恢751号案件名称
尹画兰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怀化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尹画兰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02执恢751号尹画兰吴福乾:本院于2021年9月3日立案执行你们之间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依法划拨被执行人吴福乾在银行的存款40500元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尹画兰,执行费500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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