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尹画兰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02执恢751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202执恢751号
  • 案件名称

    尹画兰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怀化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尹画兰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02执恢751号尹画兰吴福乾:本院于2021年9月3日立案执行你们之间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依法划拨被执行人吴福乾在银行的存款40500元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尹画兰,执行费500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