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俊、朱彬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903执18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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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903执1877号案件名称
罗俊、朱彬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益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罗俊;朱彬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903执1877号申请执行人:罗俊,男,汉族,1987年11月12日出生,住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新市渡镇银河村湾木桥村民组,公民身份号码:4309031987××××××××。被执行人:朱彬,男,汉族,1987年10月21日出生,住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新市渡镇西坝村蛇形山村民组13号,公民身份号码:4309031987××××××××。申请执行人罗俊与被执行人朱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湘0903民初3365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执行人罗俊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已履行完上述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金钱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罗俊在收到被执行人支付的欠款后,向本院申请结案。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院确认申请执行人罗俊与被执行人朱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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