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方秋良、高交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3383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3383号
  • 案件名称

    方秋良、高交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方秋良;高交;彭建良;广东省融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3383号方秋良高交、彭建良、广东省融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方秋良与被执行人高交、彭建良、广东省融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做出的(2021)湘0182民初39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现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