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家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9执5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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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529执515号案件名称
城步家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城步苗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城步家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吴拥平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9执515号城步家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吴拥平本院执行的城步家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吴拥平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吴拥平自动履行,执行金额3352.8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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