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会双、牛二辉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728执129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豫1728执1294号案件名称
李会双、牛二辉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遂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遂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李会双;牛二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平县支行;孙鹏飞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728执1294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平县支行、孙鹏飞、李会双、牛二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平县支行与孙鹏飞、李会双、牛二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3524.2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3524.21元。至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平县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728民初218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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