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保定燕莎皮具制造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108执29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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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108执2973号案件名称
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保定燕莎皮具制造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杭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保定燕莎皮具制造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108执2973号 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保定燕莎皮具制造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保定燕莎皮具制造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原审案号:(2016)浙0108民初2677号】中,被执行人保定燕莎皮具制造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了本案债务。本院已对本案作执行完毕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本院地址: 执行局:浦沿街道东冠社区蔡何家巷35号浦沿法庭内 执行员: 华康 联系电话: 199XXXXXXXX、0571-87702635 邮编: 310053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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