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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佰艳、于法宝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7504执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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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7504执181号
  • 案件名称

    张佰艳、于法宝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张佰艳;于法宝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7504执181号张佰艳(申请执行人)、于法宝(被执行人):张佰艳与于法宝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0XX.XX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60XX.XX元,其中,执行款60XX.XX元,执行费50.XX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8日将该款转付给张佰艳。至此,张佰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7504民初72号民事调解书中协议第二项被执行人于法宝2021年6月至7月应给付给申请执行人张佰艳的欠款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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