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健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002执1192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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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002执1192号之一案件名称
熊健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熊健案件缘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002执1192号之一冯德祥、淦述坪、熊健(被执行人):与冯德祥、淦述坪、熊健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4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9400.00元,其中,冯德祥1200元、淦述坪4800元、熊健34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3日将该款上缴国库。至此,本院移送执行的(2021)辽1002刑初67号(执行案号为(2021)辽1002执1192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 判 员 安东冉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法官助理 李柯施书 记 员 曹 博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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