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尔孙·吾斯曼;徐州活力源生物农化有限公司温宿分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新2922执6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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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新2922执687号案件名称
吐尔孙·吾斯曼;徐州活力源生物农化有限公司温宿分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温宿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温宿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1 0:00:00当事人
吐尔孙·吾斯曼;徐州活力源生物农化有限公司温宿分公司案件缘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新2922执687号吐尔孙·吾斯曼、徐州活力源生物农化有限公司温宿分公司: 吐尔孙·吾斯曼与徐州活力源生物农化有限公司温宿分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本案确定的案件款650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至此,吐尔孙·吾斯曼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执行依据:2021新2922民初630号民事调解书)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温宿县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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