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孙慧、邵笑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03执恢88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803执恢88号
  • 案件名称

    孙慧、邵笑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孙慧;邵笑;淮安市淮安区康乃馨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03执恢88号淮安市淮安区康乃馨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依据(2017)苏0803民初6090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恢复执行邵加志、孙慧、邵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中,淮安市淮安区康乃馨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收到邵加志、邵笑直接给付的含案件受理费、公告费6149元在内的执行款(欠款本息)人民币共计445697元,剩余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其他权益淮安市淮安区康乃馨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