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国、李岩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522执1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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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522执1225号案件名称
王建国、李岩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王建国、李岩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522执1225号王建国、李岩本院作出的(2020)辽0522民初641号法律文书已生效,本院在执行王建国与李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义务,申请执行人王建国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判员 :李云峰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王科岩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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