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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岩林、王维菊等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81执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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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281执618号
  • 案件名称

    蒋岩林、王维菊等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洪江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洪江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蒋岩林;王维菊;洪江市好日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81执618号洪江市好日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蒋岩林、王维菊: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洪江市好日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蒋岩林、王维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执行,本院(2021)湘1281民初61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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