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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明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81执33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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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581执3340号
  • 案件名称

    蒋明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黔西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黔西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蒋明华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81执3340号蒋明华(被执行人):黔西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被执行人蒋明华追缴违法所得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2021年8月26日,被执行人蒋明华向本院提交黔县检反渎扣决[2016]1号扣押决定书及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经与公诉机关核对,公诉机关已将被执行人蒋明华违法所得赃款5000元上缴国库。至此,黔西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2016)黔0522刑初175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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