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齐茗、辽宁丝瓜络易货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106民初13168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106民初13168号
  • 案件名称

    齐茗、辽宁丝瓜络易货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沈阳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齐茗;辽宁丝瓜络易货商贸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106民初13168号原告齐茗,女,汉族,1998年9月30日出生,住址沈阳市铁西区。委托代理人左玉杰,女,汉族,1972年10月22日出生,住址沈阳市铁西区,系原告母亲。被告辽宁丝瓜络易货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铁西区。法定代表人赵庆良。原告齐茗诉被告辽宁丝瓜络易货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齐茗未按期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齐茗撤诉处理。审判员 张 楠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于小颖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