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人民法院、张耀生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83执14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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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83执1498号案件名称
舒兰市人民法院、张耀生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舒兰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舒兰市人民法院;张耀生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83执1498号申请执行人:舒兰市人民法院,住所地吉林省舒兰市。被执行人:张耀生,男,户籍所在地吉林省舒兰市。舒兰市人民法院与张耀生罚金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执行款已全部执行到位。至此,舒兰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283刑初128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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