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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成亮、贾文军追索劳动报酬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青0202执15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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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青0202执1587号
  • 案件名称

    姚成亮、贾文军追索劳动报酬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海东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10/15 0:00:00
  • 当事人

    姚成亮;贾文军
  • 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青0202执1587号贾文军、姚成亮: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姚成亮与被执行人贾文军追索劳动报酬合同纠纷一案,经贾文军自动履行,履行金额为3050元(含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21年10月15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姚成亮,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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