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斌、孙忠武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83执1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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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83执1264号案件名称
王斌、孙忠武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舒兰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王斌;孙忠武;蛟河市白林建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83执1264号申请执行人:王斌,男,住吉林省舒兰市。被执行人:孙忠武,男,住吉林省舒兰市。被执行人:蛟河市白林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蛟河市。申请执行人王斌与被执行人孙忠武、蛟河市白林建筑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案款138322.00元及执行费1975.00元,至此,(2020)吉0283民初259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舒兰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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