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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勇、王志平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03执恢3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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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703执恢385号
  • 案件名称

    谢勇、王志平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常德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谢勇;王志平;邓振军;龙成义;常德市友利碎石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03执恢385号常德市友利碎石有限公司、谢勇、王志平、邓振军、龙成义: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常德市友利碎石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谢勇、王志平、邓振军、龙成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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