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黎真、路金海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804执5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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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804执593号案件名称
郑黎真、路金海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焦作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郑黎真;路金海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804执593号郑黎真、路金海:郑黎真与路金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6日将该款转付给郑黎真。至此,郑黎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804民初567号判决书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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