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川;刘瑞明与被执行人刘彦涛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1324执恢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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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1324执恢562号案件名称
刘亚川;刘瑞明与被执行人刘彦涛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泗洪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刘亚川;刘瑞明与被执行人刘彦涛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七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1324执恢562号刘瑞明与被执行人刘彦涛、刘亚川:刘瑞明依据(2019)苏1324民初6595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刘彦涛、刘亚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至此,本案以终结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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