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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宇晨、全祯祥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2405执保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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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2405执保208号
  • 案件名称

    全宇晨、全祯祥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龙井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全宇晨;全祯祥;李英魁;陶章岭;李华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2405执保208号陶章岭、李华与被申请人全宇晨、全祯祥、李英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网络查控,并未发现被申请人全宇晨、全祯祥、李英魁有可供保全的财产。因无可供保全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对被申请人全宇晨、全祯祥、李英魁未保全成功,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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