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强、王丽杰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2405执保22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2405执保221号案件名称
林强、王丽杰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龙井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林强;王丽杰;延边永盛商砼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2405执保221号申请人延边永盛商砼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林强、王丽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网络查控,并未发现被申请人林强、王丽杰有可供保全的财产。因无可供保全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对被申请人林强、王丽杰未保全成功,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胡颖与北京越享童年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2021)京04民特574号 下一篇 林周与潭蕴瀚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渝0117民初65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