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应松、柯妙元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23执113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723执1132号案件名称
彭应松、柯妙元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澧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澧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彭应松;柯妙元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23执1132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彭应松与被执行人柯妙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现将本案执行的基本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以供双方当事人核实,并以此作为结案凭证。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王建清、丹东现代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2021)辽06民申184号 下一篇 朱松、何庆等合伙协议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皖0822民初34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