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良忠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181执1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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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1181执1436号案件名称
冯良忠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峨眉山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冯良忠案件缘由
罚金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181执1436号冯良忠: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峨眉山市人民法院(2015)峨眉刑初字第198号刑事判决书,受理峨眉山市人民法院移送执行冯良忠罚金一案。本案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缴纳罚金3000元。执行中,被执行人冯良忠于2021年9月10日自行缴纳罚金3000元到本院账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现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181执1436号冯良忠: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峨眉山市人民法院(2015)峨眉刑初字第198号刑事判决书,受理峨眉山市人民法院移送执行冯良忠罚金一案。本案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缴纳罚金3000元。执行中,被执行人冯良忠于2021年9月10日自行缴纳罚金3000元到本院账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现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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