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李良、杨康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381执1821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1381执1821号
  • 案件名称

    李良、杨康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邓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李良;杨康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邓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381执1821号申请执行人:李良,男,汉族,1990年1月5日出生,住邓州市。被执行人:杨康,男,汉族,1986年3月26日出生,住邓州市。李良与杨康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现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完毕。至此,李良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381执1821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