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湘1024执112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1024执1122号案件名称
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嘉禾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嘉禾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嘉禾县龙潭镇人民政府;嘉禾县建筑工程公司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24执1122号嘉禾县龙潭镇人民政府、嘉禾县建筑工程公司:本院在执行黄六安与嘉禾县龙潭镇人民政府、嘉禾县建筑工程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嘉禾县龙潭镇人民政府、嘉禾县建筑工程公司将其应负担的诉讼费125元履行完毕。故本院对此案作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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