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诗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县支行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729执24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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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1729执2493号案件名称
熊诗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县支行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蔡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蔡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熊诗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县支行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729执2493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县支行(申请执行人)、熊诗亮(被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县支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熊诗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9937.6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本院已于2021年9月17日将该款转付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县支行(申请执行人)。至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县支行(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1729民初2705号民事调节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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