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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祥雪、大连鸿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212民初36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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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212民初3665号
  • 案件名称

    关祥雪、大连鸿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大连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关祥雪;大连鸿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212民初3665号原告:关祥雪,女,1986年5月9日出生,汉族,现住大连市旅顺口区。被告:大连鸿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旅顺口区。法定代表人:吴有红,该公司经理。原告关祥雪与被告大连鸿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9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9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合理,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关祥雪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远立华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孙凤琳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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